人民警察,人民警察录用办法

时间:2025-02-25 18:54:55

人民警察录用办法

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具备基本素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和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,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》。本方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。

1.录用原则与适用范围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七条,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,进行公开考试,确保考核的严格性,并择优选用。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。

2.录用条件和要求

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包括:

-年龄:年满十八岁的公民;

政治素质: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
身体素质:身体健康,不得有口吃、裸眼视力在1.0以上,男性身高在1.70米以上,女性身高在1.60米以上;

学历要求:主要从公安警校毕业中录取,不足的会进行统一招考。

3.录用程序

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:

-网上报名: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个人信息、上传照片等;

现场确认:按照公告要求,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,提交相关材料;

资格审查: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确认是否符合录用条件;

体能测评:进行体能测评,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视力等;

笔试: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笔试,测试政治理论、法律法规、公安业务等知识;

面试:通过笔试的考生参加面试,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;

体检: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体检,确保身体健康;

公示:经过体检合格的考生,将被列入拟录用名单,并在相关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;

递补:若在公示期内有考生放弃或不符合录用条件,将按成绩依次递补。

4.录用后的管理

录用后的警察将接受以下管理:

-培训:新录用的警察将接受岗前培训,包括政治思想教育、法律法规、业务技能等;

考核:定期对警察进行考核,包括工作表现、业务能力、纪律作风等;

晋升:根据警察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,进行晋升。

5.参考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七条:录用人民警察,必须按照国家规定,公开考试,严格考核,择优选用。

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办法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,旨在确保录用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,以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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